下载中心

实习就业相关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实习就业相关文件 >> 正文

大连市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有一系列政策

发布日期:2025-06-05    作者:金雨晴     来源:     点击:

 

大连市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有一系列政策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就业政策

多渠道就业支持

实施高校毕业生 “万岗计划”:包括 “优师千岗计划”“社区工作者千岗计划” 等多个系统的 “千岗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引导基层就业:“三支一扶” 毕业生有生活补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事业单位招录等方面有政策倾斜;每年开发 500 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供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有相应生活补贴,困难毕业生可特殊录用,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在相关招录中有定向岗位。

支持单位就业: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倡导措施,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 12 个月社保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鼓励灵活就业: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社保补贴,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承担科研项目单位开发岗位吸纳毕业生,按规定确定薪酬和缴纳保险公积金。

就业服务与补贴

住房补贴: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有每月 2500 元、1500 元、1000 元住房补贴,保障期 3 年,毕业后 5 年内在连购房还有额外 1 万元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在连高校符合困难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毕业生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稳定就业学费补助:2022 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在连稳定就业满 2 年有不同层次学费补助,部分高校毕业生有上浮标准。

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符合困难条件的 2022 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毕业 2 年内在连稳定就业有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

取消落户限制:50 周岁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45 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优化窗口服务:建设就业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全口径服务,简化流程,取消部分环节。

就业援助:开展实名登记,帮扶特殊群体,提供就业见习等,实施助学贷款延期等支持举措。

就业能力提升

扩大见习规模:鼓励企业申报见习基地,给予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有相关政策规定;鼓励高校开发院校类见习岗位并给予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毕业生可参加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职业院校有相关奖励政策。

创业政策

创业补贴与场地支持

在校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在校期间初次领工商营业执照且租用场地创办经营实体,有 8000 元 / 年、2 年的创业场地补贴,毕业后可续享未满期限。

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租用场地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有 8000 元 / 年补贴,困难等毕业生有 10000 元 / 年标准补助,期限不超 24 个月。

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大连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后,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创办经营实体,正常经营 1 年以上且带动就业有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头人创办实体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有社保补贴。

创业大赛资助:高校大学生在校及毕业 5 年内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1 年内在连完成商事登记有一次性资金资助。

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个人最高可贷款 30 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 400 万元,有财政贴息等政策。

支持孵化器等建设:对新获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有补贴,对市级相关孵化器考评为优秀和良好的有不同补贴。